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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582481813 丨Lv 2
    婚前共同还贷的房产在离婚时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且婚前购买,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补偿金额一般按照共同还贷部分占购房总成本的比例,结合房屋当前市场价值计算。若房产证加上了另一方名字,性质就转变为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无论婚前婚后财产如何分割,都视为双方共有。实际操作中,法院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程度、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进行判决。对于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需要提供银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证据,证明实际出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非登记方若能证明出资属于购房款性质,可主张房屋份额或债权。建议保留好相关财务往来凭证,这对维护自身权益非常重要。-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2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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