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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时口头约定附带菜园但没过户,现在能要回来吗?

    之前买房时和原房东说好连菜园一起卖给我,但只办了房产过户没办菜园手续。现在菜园还是原房东的名字,这种情况我能要回菜园使用权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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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583814716

    发布于2025-08-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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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孙凯文 丨Lv 0
    买房时的口头约定如果没有落实到书面合同或产权登记中,法律效力会大打折扣。菜园作为附属设施,其权属应当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为准。若原房主已将菜园单独办理了产权证或包含在房产证附记栏中,您需要查看过户时是否一并完成了转移登记。实际操作中,类似菜园、车位等附属权益的归属,关键看三点:一是购房合同中有无明确约定,二是产权证登记内容是否包含该部分,三是实际占有使用情况。若当时未办理过户,现在想主张权利,需先收集能证明双方达成合意的证据,比如证人证言、付款凭证、交接记录等。建议先与原房主协商补办过户手续,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途径解决。但要注意,这类纠纷可能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拖延时间越长举证难度越大。对于土地性质属于集体所有的菜园,还需注意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上附属设施的合法性风险。-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2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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