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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要执行我唯一的住房,但我还在租房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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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778039526

    发布于2025-08-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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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544133837 丨Lv 1
    关于法院执行唯一住房的情况,相关规定确实存在特殊保护条款。如果被执行人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且面积未明显超过当地人均标准,法院通常不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若该房产明显超出基本居住需求或存在其他法定情形,则可能进入执行程序。您提到目前处于租房状态,这需要向法院提供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说明唯一住房并非实际居住地。法院会结合房屋实际使用情况、家庭人口等因素综合判断。建议尽快与执行法官沟通,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若房屋确属家庭唯一住房且符合基本居住标准,可依法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执行阶段法院会预留5-8年租金补偿款,具体标准参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市场租金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屋存在抵押贷款未偿还等情形,可能影响最终执行结果。-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2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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