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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约定费用归男方,法院却强制执行女方物业费合理吗?

    离婚协议明明写明所有费用由男方承担,但现在法院却直接从女方银行卡扣物业费。这种情况合法吗?法院执行时是否应该尊重双方的离婚协议约定?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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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719679253

    发布于2025-08-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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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200531994 丨Lv 2
    法院强制执行女方物业费是否合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离婚协议中对费用的约定属于双方内部约定,不能直接对抗物业公司作为第三方主张的权利。物业费是业主基于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债务,按照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有权向房屋实际使用人或产权人追讨。若女方仍是房产登记的权利人或实际使用人,即使离婚协议约定由男方承担,物业公司仍可依法要求女方履行缴费义务。女方在缴纳物业费后,可依据离婚协议向男方追偿。法院执行时主要考虑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成立,不会直接介入离婚协议的具体履行问题。建议遇到此类情况时,女方应及时向执行法院说明情况,并提供离婚协议等证据材料,同时通过法律途径向男方主张权利。-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1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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