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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周引龙 丨Lv 3
    宅基地在我国具有特殊性质,其使用权归集体所有,农户仅享有使用权。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或用于抵偿债务。这是因为宅基地承载着农村居民基本居住保障功能,法律对其流转有严格限制。即便在债务纠纷中,法院通常也不会支持将宅基地使用权直接用于抵债。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宅基地上建有房屋,房屋作为农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处置。不过房屋转让时,根据"房地一体"原则,房屋受让人需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否则可能面临无法过户的风险。实践中存在一种特殊情况:若债务人与债权人同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双方私下达成以宅基地使用权抵债协议,这种约定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因为宅基地分配需经集体组织审核批准,个人无权擅自处置。即便双方自愿,也可能因违反土地管理相关规定而被撤销。-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1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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