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法律纠纷
  • 离婚前妻子搬出去住,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想咨询下,如果夫妻准备离婚,妻子提前搬出去住的话,法律上对这种行为有什么具体规定吗?会不会影响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权的判定? 北京市

    财产分割 举报

    提问者:ask2826971676

    发布于2025-08-1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果冻19 丨Lv 4
    夫妻在离婚前若一方搬出去住,对财产分割的影响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主要看财产形成时间、资金来源及双方贡献,与是否分居并无直接关系。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房产、投资收益等,原则上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分割。 如果搬出去的一方在分居期间用个人收入购置财产,且能证明未动用共同资金,这部分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实际操作中需提供清晰证据,比如独立的银行流水、购房合同等。对于房产,若婚前一方全款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通常视为个人财产;若婚后共同还贷或加名,则另一方有权主张相应权益。 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议明确财产归属,避免后续纠纷。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婚姻持续时间、财产来源、子女抚养等因素作出公平判决。分居期间的财产处理需特别注意保留相关凭证,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18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