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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抽雪茄的鱼ysy 丨Lv 4
    婚后使用配偶公积金共同偿还房贷,本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分割房产需考虑两个层面:一是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二是公积金本身的属性。 共同还贷部分无论资金来源于哪方工资或公积金,都视为夫妻共同投入。分割时通常按还贷比例补偿对方,比如总还贷100万元,其中使用配偶公积金还了30万元,那么这30万元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需要折算补偿。实际操作中,法院可能根据还贷流水计算具体金额。 公积金虽由个人账户缴纳,但婚后缴存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若离婚时公积金账户仍有余额,未用于还贷的部分也需分割。不过已提取用于还贷的公积金,通常直接纳入共同还贷总额计算,不再单独分割。 房产登记方不影响共同还贷部分的分割。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仍有权主张还贷补偿。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依据相关规定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综合还贷贡献、房产现值等因素判决。-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1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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