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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40358821 丨Lv 2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未告知另一方贷款购房,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偿还需分情况讨论。若所购房产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例如改善居住条件或子女就学需求,即使仅以妻子名义贷款,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丈夫需承担还贷责任。若妻子能证明购房资金完全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且房产未用于家庭共同利益,债务可能视为个人债务,丈夫无需偿还。 实际操作中,银行放贷时若要求夫妻共同签字,则债务必然属于共同负债。若仅妻子单方签字,但后续丈夫通过共同还贷、居住使用或默认追认等方式参与,也可能被推定为共同债务。建议保留购房资金来源、还贷记录等证据,必要时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明确债务归属。 需注意,房产登记在妻子个人名下不影响债务性质判定,关键看购房目的和资金用途。若双方对债务存在争议,可依据相关规定主张权利,但需结合具体证据材料综合判断。-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1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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