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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8年土地承包登记表上有地,2017年确权时因石灰窑残物没确权成功,法院管不了这事?

    我家1998年土地承包登记表上明明登记了这块地,但2017年土地确权时,因为地上有石灰窑残留物就没给确权。现在想问问这种情况法院能管吗?还是说这不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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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709197319

    发布于2025-08-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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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933588380 丨Lv 1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问题,需要从几个方面来看。土地确权过程中如果因地上附着物导致无法确权,首先要核实石灰窑残物的形成时间和性质。若属于承包期内人为新增的构筑物,可能影响土地农业用途,确权部门有权暂缓登记。根据相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应当先由地方政府协调处理。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通常是因为未完成行政处理前置程序。建议携带1998年登记表等原始材料,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复核。若石灰窑残物属于历史遗留且不影响耕作,可要求重新测绘评估。对于确权争议,现行政策更注重保持承包关系稳定。原始登记资料作为重要依据,配合实地勘察记录,可以证明承包关系的连续性。如果协调无果,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这类土地行政确认行为属于复议范围。实际操作中要注意收集历年来履行承包义务的证明,比如农业税缴纳凭证等辅助证据。-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1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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