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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716113478 丨Lv 0
    2002-2008年北京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政策主要围绕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展开。经济适用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家庭,价格低于市场价,购房需满足收入、住房面积等限制条件,且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可转为商品房。安置房则针对拆迁户,以成本价或优惠价分配,产权性质多为“按经济适用房管理”,交易限制与经济适用房类似。 这一时期政策逐步收紧,例如2007年出台新规,要求经济适用房优先保障低收入家庭,并加强资格审核。安置房分配也更强调与拆迁补偿挂钩,部分项目要求被拆迁人放弃货币补偿才能获得购房资格。两类房屋均需注意产权证明标注的特殊性质,后续交易需遵守相关规定。 实际操作中,不同项目可能存在差异,建议结合具体楼盘政策和当时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核实。若涉及继承、转让等复杂情况,需特别注意政策过渡期和特殊规定。-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1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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