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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时该怎么补偿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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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266808221

    发布于2025-08-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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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696528756 丨Lv 1
    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时补偿需综合考虑还贷金额、房产增值及双方贡献。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未登记方有权主张补偿。补偿金额通常包括两部分:一是共同还贷的本金及利息的一半,二是房产增值部分的合理比例。 计算时,可参考还贷总额占购房总成本的比例,再结合离婚时房产市场价值与购房时的差价,按比例分割增值部分。例如,购房总价100万元,首付30万元,贷款70万元,婚后共同还贷20万元,离婚时房产增值至150万元。共同还贷占比20万/100万=20%,增值50万元的20%即10万元,未登记方可能分得共同还贷的一半(10万元)加增值部分(10万元),合计约20万元。 实际操作中,双方可协商或通过调解确定具体数额。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还贷流水、房产估值等证据裁决。需注意,若婚前已签订财产协议明确归属,则按约定处理。建议保留还贷凭证、房产证等材料,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1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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