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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712429586 丨Lv 2
    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涉及增值部分分割时,需结合购房出资、产权登记及还贷贡献综合判断。若房产为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通常先协商归属。协商不成,法院可能判归产权登记方,但需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一般按还贷比例计算,例如共同还贷占总房款30%,则增值部分的30%应补偿给非产权方。 若房产登记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还贷资金来源,增值部分均视为共同收益,原则上平分。实际操作中,还需考虑还贷贡献差异,比如一方收入明显高于另一方,可能适当调整分割比例。需要注意的是,增值部分计算通常以离婚时市场价与购房成本差额为基准,而非还贷期间的局部涨幅。 对于父母资助首付的情况,若明确为借款,需先扣除债务后再分割;若为赠与,未特别约定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建议保留还贷流水、购房合同等凭证,以便清晰界定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1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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