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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男方转账给女方付首付,房产证只写女方名,离婚时房子归谁?

    这种情况要分几种情形来看:1)如果男方转账时明确是借款,且有证据,女方需偿还;2)如果是赠与且能证明,首付部分算女方个人财产;3)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补偿对方。关键看资金性质和还贷情况。 北京市

    房产证 共同财产 还贷 房产 举报

    提问者:小二儿黑

    发布于2025-08-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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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925615647 丨Lv 0
    这种情况需要从几个关键点来分析。婚前男方转账给女方用于购房首付,但房产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这涉及到资金性质和产权认定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婚前一方父母或本人出资购房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的,一般视为个人财产。但这里存在特殊之处:转账行为需要明确是借款还是赠与,如果是借款性质,离婚时女方可能需要返还相应款项;若被认定为赠与,则可能影响财产分割比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按照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进行补偿。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时间、出资比例、还贷情况等因素进行判决。建议保留好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这对认定资金性质至关重要。如果双方对房屋权属有书面约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通常会按照约定处理。房产登记虽然是认定权属的重要依据,但并非唯一标准。当登记情况与实际出资不符时,法院会结合购房背景、资金流向等综合判断。为避免纠纷,最好在购房时就产权归属作出明确约定。-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0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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