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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村在1965年有宗地给了11房管局建居民楼现在无人居住,两前前定为危房以拆了该土地村可以收回吗?

    你好我村在1965年有宗地给了11房管局建居民楼现在无人居住,两前前定为危房以拆了,无办证,该土地村可以收回吗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危房 土地 宗地 举报

    提问者:ask7024421083

    发布于2025-08-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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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494352097 丨Lv 1
    关于这类历史遗留的土地权属问题,需要从几个维度来分析。该宗地1965年交由房管局使用时,若当时未明确约定使用期限或未办理正式的土地划拨手续,村集体理论上保留土地所有权。但经过几十年实际使用,房管局可能已通过长期占有形成事实权利。危房拆除后土地处置需考虑两个关键点:一是看拆除前该地块是否已办理国有土地确权登记,若已登记则归国家所有;二是若仍属集体土地,需核查当年用地手续是否完备。根据相关规定,未办理征收手续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停止使用后原则上应返还集体。实际操作中建议先到自然资源部门查询该地块的权属登记情况,同时调阅1965年用地时的原始文件。若确实存在权属争议,可通过协商或行政裁决途径解决。要注意的是,即便村集体有权收回,对地上建筑物残余价值可能需要适当补偿。这类历史问题往往需要结合当地政策灵活处理。
    +1 2025-08-0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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