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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分了两套房但没过户,口头约定出租有效吗?双方都是贷款人怎么办?

    离婚时分了两套房,但房产证还没过户。离婚协议里没写房屋出租的事,只是口头约定。现在问题是双方都还是贷款人,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出租权到底归谁?会影响贷款和房产过户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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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067997872

    发布于2025-08-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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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546637902 丨Lv 2
    离婚协议约定的房产分割必须办理过户手续才能真正产生法律效力。口头约定的出租行为存在较大法律风险,一旦产生纠纷难以举证。建议双方尽快持离婚协议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将两套房产分别过户到各自名下。对于尚有贷款的房产,需要特别注意:贷款未结清前银行通常不允许变更产权人。双方可协商由实际分得房产的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待贷款结清后立即办理过户。若暂时无法结清贷款,可先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待条件成熟时再办理过户手续。在此期间,建议通过书面补充协议明确房屋使用、收益等权利义务关系,避免日后产生争议。房产证是物权归属的重要凭证,未办理过户就意味着法律上的产权人未发生变更。这种情况下,原产权人仍有权处置房产,可能给另一方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因此,即便贷款未还清,也应当及时办理预告登记或通过司法确认等方式保护自身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0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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