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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255925211 丨Lv 2
    土地附属物拆迁补偿款的归属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地上附着物如房屋、树木等补偿款一般归所有权人所有,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投资建设了附属设施,补偿款应归其所有。对于集体土地上的附属物,若属于农户个人财产,补偿款直接发放给农户;若属于村集体财产,则由集体统一分配。遇到土地权属存在争议的情况,需根据土地权属证明或相关协议来确定补偿对象。补偿款分配时还要考虑地上物建造出资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避免产生纠纷。建议保留好产权证明、建造合同等材料,以便在拆迁补偿谈判中维护自身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0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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