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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员工离职后又重新入职公积金缴存基数事宜

    您好!我司有一员工2024年全年在职,2025年1月8号离职,同年3月7号又重新入职我司,那我司是否从2025年4月开始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取2025年4月薪资还是取离职前的缴存基数,因为还在同一个缴费年度内?另外2025年7月是否需要为员工做年度调整缴费基数?如果需要调整,那缴存基数的平均工资是如何取数?取2024年1-12月?如果是取数2025年,那具体是取数2025年几月到几月?以上盼详细回复并希望有明确政策指引,谢谢! 北京市

    公积金缴存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极品龙网

    发布于2025-07-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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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158917337 丨Lv 2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所称“新调入职工”是指职工在两个关联单位间调动,如母、子公司、总、分公司或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间的工作调动。除此都可以认定为“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入职次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5-07-3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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