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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公用我身份证借钱,公司家用都花了,这债我要还吗?

    老公偷偷拿我身份证去贷款,钱既用在公司经营又补贴家用了。现在债主找上门,这笔账会不会算到我头上?这种情况法律上怎么认定责任?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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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915059437

    发布于2025-07-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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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352737183 丨Lv 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即使以一方名义借贷,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用于支付子女教育、医疗费用、房屋装修等家庭开支,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周转。如果能够证明借款确实用于公司经营,且经营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这类债务往往需要共同承担。但若借款明显超出家庭正常开支范围,或用于赌博等个人挥霍,另一方可以提供消费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主张不属于共同债务。建议先梳理借贷资金的具体流向,保留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证据。若双方对债务性质存在争议,可考虑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借款用途、金额合理性、家庭实际需求等因素作出判断。-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0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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