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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143795676 丨Lv 1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购买的按揭房,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原则上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贷款本息,离婚时应当对这部分金额及相应增值进行补偿。计算方式通常以共同还贷总额占房屋总成本的比例,再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比如总还贷100万中共同偿还了40万,房屋增值到300万,那么补偿金额约为40万/100万×300万=120万。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考虑首付比例、装修投入等因素。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还贷凭证、房产评估报告等证据依法裁判。需要注意保留好还款记录、购房合同等材料。- AI整理生成 -
    +1 2025-07-3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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