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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292390767 丨Lv 1
    这种情况需要结合具体事实和当地政策来判断。30年前购买的房屋若已完成公证但未办理过户登记,从法律层面看,原产权人仍是房产登记的权利人。不过,若买卖双方存在真实交易且公证内容明确,可尝试主张权利。 拆迁补偿通常以房产登记信息为依据,但若能提供购房合同、公证书、付款凭证等完整证据链,证明房屋实际归属,可能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争取补偿权益。需注意,部分地区对历史遗留问题有特殊处理政策,可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补办产权证的可能性。 若原产权人配合,双方可共同申请补办过户手续;若对方不配合,需通过司法程序确认房屋归属后再办理登记。实际操作中,时间跨度较长可能涉及证据收集难度,建议尽早准备材料并与专业机构沟通。拆迁过程中,征收单位对权属争议可能要求先行解决,因此及时确权是关键。- AI整理生成 -
    +1 2025-07-2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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