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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合同后,房东多余家具不搬走,影响租客生活质量,且水电费押金有近一千元,可以退租吗

    家具 水电 押金 举报

    提问者:ask4106282769

    发布于2025-07-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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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132085654 丨Lv 0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房东未按约定搬走多余家具确实构成违约行为。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具体分析:1. 关于家具问题:如果合同明确约定房东需搬走多余家具而未履行,这属于根本违约。即使合同无明确约定,多余家具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您也可以主张解除合同。2. 关于押金问题:水电费押金应当专款专用,租约解除时扣除实际费用后需全额退还。建议您保存好缴费凭证。建议采取以下步骤:首先与房东书面沟通,明确要求其限期搬离家具或协商解除合同。若协商无果,可以:1. 发正式解约通知(建议用EMS邮寄留存证据)2. 要求退还押金及剩余租金3. 必要时可向当地居委会或街道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注意保留好房屋现状照片、沟通记录等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帮助可以随时联系。
    +1 2025-07-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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