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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别人2003年占用我的林地修水电站至今未补偿,有林权证但没签协议怎么办?

    我家林地2003年被占用修建小水电站,对方一直没给补偿款。我有林权证能证明林地归属,但当时没签书面协议。这种情况现在该怎么维权?能要求对方补发这十几年的补偿款吗? 北京市

    水电 举报

    提问者:ask8582486191

    发布于2025-07-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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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000653674 丨Lv 1
    林地补偿问题需要从权属确认和补偿主张两方面处理。持有林权证已能证明您对林地拥有合法权利,但要注意林权证记载的四至范围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建议先到自然资源部门调取原始登记档案核对。对于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可收集水电站占用林地的证据材料,包括现场照片、卫星影像图等能反映占用时间节点的证明材料。水电项目通常具有立项审批文件,可向当地发展改革部门申请信息公开,查询该项目是否办理过林地征占用手续。若发现项目存在未批先占情形,可向林业主管部门反映要求查处违法行为。补偿标准可参照当地公布的征地补偿片区价,但要注意2003年至今的政策变化,不同时期的补偿应分段计算。协商不成时,建议通过行政裁决或司法途径主张权利,需注意民事诉讼时效可能涉及中断事由的认定。- AI整理生成 -
    +1 2025-07-2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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