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收房验房
  • 新房收房时物业要求补缴4年物业费,这合理吗?

    刚去物业拿新房钥匙,物业要求我补交过去4年的物业费。房子我一天都没住过,这笔费用到底该不该交?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才合理? 北京市

    物业 物业费 收房 新房 举报

    提问者:ask7516184380

    发布于2025-07-1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9899587496 丨Lv 2
    新房收房时物业要求补缴多年物业费是否合理,关键要看房屋交付时间和物业费起算时点。按规定,物业费一般从开发商书面通知收房之日起计算,若因业主原因未收房,空置期间仍需缴纳70%-100%物业费。如果开发商延迟交房导致物业费累积,这部分费用应由开发商承担。要注意查看购房合同中的交付条款和物业费约定。若开发商未按期交付却要求业主承担前期费用,可要求其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确认实际交付日期。物业公司无权要求业主缴纳交付前的费用,这部分应由开发商支付。实际操作中常出现开发商与物业公司衔接问题。建议要求物业提供费用明细和计算依据,核对开发商出具的《房屋交付通知书》日期。若存在争议,可向当地住建部门反映情况,必要时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收房时务必做好验收记录,留存书面证据。- AI整理生成 -
    +1 2025-07-20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