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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承包地的小水塘没确权,承包人能随便改用途吗?

    生产队分地时配的小水塘本来只是给承包人浇地用的,现在土地确权时没把这个塘算进去。这种情况承包人能不能擅自把水塘改成养鱼或者填平做别的用?会不会违反土地承包政策?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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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765389887

    发布于2025-07-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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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821578393 丨Lv 2
    农村承包地的小水塘若未完成确权登记,其使用权和处置权存在法律模糊地带。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明确产权归属的重要程序,未经确权的土地资源,承包人不能擅自改变其原有用途。土地用途变更需遵循"农地农用"原则,即便未确权的小水塘也属于集体所有的农业资源。若需改造利用,必须经村集体民主决策程序通过,并报乡镇政府审核批准。擅自将农用水塘改为建设用地或经营性场所属于违法行为,可能面临强制恢复原状、罚款等处罚。建议承包人尽快向村委会申请补充确权登记,明确水塘的承包经营权属。确权后若需调整用途,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对于历史遗留的未确权资产,各地通常设有补充确权窗口期,可咨询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了解具体办理流程。- AI整理生成 -
    +1 2025-07-0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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