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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委会成员辞职后,物业不作为要承担哪些责任?

    物业 举报

    提问者:ask5768367950

    发布于2025-06-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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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352442727 丨Lv 2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其职责范围有明确界定。业委会成员辞职属于业主自治组织的人事变动,这不直接改变物业公司的合同义务。若物业出现服务缺位,比如未按时清洁公共区域、未检修共用设施等情况,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时,业主有权要求其整改。若因物业失职导致业主损失,比如电梯故障未及时维修造成人身伤害,物业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对于长期严重违约的物业,经业主大会表决可启动解聘程序。需要注意的是,业委会空缺期间可由社区居委会临时代行业主大会职责,确保监督不出现真空。物业费缴纳与服务质量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不能单纯以服务瑕疵为由拒缴物业费,但可通过书面形式提出整改要求,并保留影像记录等证据。若协商无果,可向属地住建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实际操作中建议业主们保持理性沟通,优先通过协调机制处理纠纷。- AI整理生成 -
    +1 2025-06-2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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