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国企在有产权证的土地上盖周转房给员工居住,后期因危房原因拆除周转房,前期给予补偿金后期将决定停发补偿金是否需要给没有及时拿到补偿金的员工支付补偿金?$https://m.fang.com/ask/ask_5255112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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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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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881412498
丨Lv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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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996804485
丨Lv 2
关于国企在自有产权土地上建造周转房后因危房拆除的补偿问题,需要从几个方面来看。周转房虽属单位福利性质,但员工居住期间形成的居住权益受相关规定保护。危房拆除属于客观情况变化,单位应当对受影响员工进行合理补偿。补偿金的发放标准通常依据单位内部制度或与员工协商确定。若前期已明确补偿方案并实际发放,后期单方面停发可能涉及违约风险。对于未及时领取补偿金的员工,其补偿请求权并不因单位内部决策而自然消灭,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实际操作中,建议单位与员工充分沟通协商。若补偿方案已通过职代会等民主程序确定,或与员工签订过书面协议,则应按照既定方案执行。对于确有困难的员工,可考虑分期支付等方式灵活处理。如双方存在争议,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或相关调解机构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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