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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约到期后房东以未提前告知为由扣留押金,这合理吗?

    我租的房子到期前已经告知房东不再续租,到期后搬走时忘记通知他。5天后去要押金,房东以未提前告知为由,要求按每天60元扣钱。这种情况房东有权扣我押金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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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921480860

    发布于2025-06-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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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079273093 丨Lv 1
    租约到期后房东扣留押金是否合理,需要看租赁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如果合同明确要求租客需提前一定期限告知是否续租,而租客未履行告知义务,房东依据合同条款扣除部分押金作为违约金可能具有合理性。不过押金本质是担保房屋及设施完好的,不能与租金或其他费用混为一谈。若房东以"未提前告知"为由全额扣留押金,则可能超出合理范围。建议先与房东协商,出示当初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沟通。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居委会或街道办设立的租房纠纷调解机构求助。根据相关规定,押金扣除必须有合法依据,且需提供相应凭证,比如房屋损坏的维修票据等。租客平时要注意保留房屋交接时的状况证明,退租时最好双方共同验房并签字确认。- AI整理生成 -
    +1 2025-06-2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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