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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843007612 丨Lv 0
    商品房价格波动属于市场正常现象,开发商降价销售并不构成违约行为。购房合同一旦签订,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约条款。若开发商不存在虚假宣传、隐瞒重大事实或房屋质量等问题,单纯因市场价格下跌要求退房缺乏法律依据。从契约精神角度看,房价涨跌风险应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就像房价上涨时开发商不能要求补差价一样,购房者也不能因降价随意解除合同。实际操作中,除非能证明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或合同中有特殊约定条款,否则退房诉求难以得到支持。对于近期购房的业主,可以尝试与开发商协商补偿方案,例如赠送物业费、车位使用权等。部分开发商会出于品牌维护考虑给予适当安抚,但这并非法定义务。建议购房者理性看待市场波动,长远来看自住房产的价值更应关注居住属性而非短期价格变化。- AI整理生成 -
    +1 2025-06-1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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