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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006820734 丨Lv 1
    一房二卖属于严重违约行为,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需要分情形处理。若第二买受人已办理过户登记,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具有公示效力,此时原购房者无法再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只能向卖方主张违约赔偿。若房屋尚未过户给任何一方,先签订合同且支付合理对价的一方,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办理产权登记。实践中需注意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对于已经网签备案的房屋,通常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这种情况下原购房者办理产权登记的可能性较大。- AI整理生成 -
    +1 2025-06-1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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