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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合同约定提供冰箱椅子但房东不给,我该怎么办?

    签租房合同时写明房东要提供冰箱和椅子,但入住后一直没兑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能要求房东补上吗?如果房东拒不履行,我有什么合法途径可以维权?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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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102190674

    发布于2025-06-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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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154569710 丨Lv 2
    遇到房东未按合同提供约定家具的情况,建议先核对租房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列出冰箱、椅子等物品清单及其品牌型号。若合同有明确约定,可先与房东友好协商,说明这些物品是居住基本需求,要求其尽快配齐。协商时可拍照留存房屋现状,通过微信等书面方式沟通留证。若房东拒绝履行,可向当地居委会或街道办反映情况请求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凭租房合同、沟通记录等证据向住建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房东未按约定提供附属设施,承租人有权要求减少租金或解除合同。需要注意,承租人自行购置替代家具前应与房东确认费用承担方式,避免后续纠纷。若冰箱等属于房屋必要设施缺失,还可主张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但需结合当地租房惯例和合同具体约定判断。处理过程中注意保留租金支付凭证等材料,避免因纠纷影响自身居住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5-06-1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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