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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托收失败次月补缴是否会断缴

    单位办理了托收业务,系统扣款日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未扣款成功,次月再补缴会算断缴吗,是否会影响公积金缴纳的连续性? 北京市

    公积金缴纳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3185825323

    发布于2025-06-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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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张张4 丨Lv 4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单位选择托收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每月在单位的托收日次日自动托收,单位汇缴自动托收不成功(包括账户余额不足、托收账户户名不符等情况)的,将持续自动发起托收至次月10日,连续托收三个月不成功的,系统将终止托收。在次月的10日前托收入账的,可视上月为正常汇缴。上月汇缴金额未在次月10日前入账的,则上月视为断缴。单位托收功能终止的,单位专办员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在线办理入口”使用电子印章、数字证书或专办员刷脸方式登录单位公积金账户在线主动办理当前月份的汇缴,汇缴成功后单位托收功能恢复。请确认单位托收账户有充足的金额,如因托收账户余额不足、账户变更等原因造成本次汇缴托收失败的,将不再托收,单位须重新办理本业务。单位专办员可登录单位公积金账户查询单位缴存记录确认缴存情况。单位业务在线办理流程可下载用户手册进行了解,下载路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在线办理入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 2025-06-0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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