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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判决房子归男方但没写让女方搬走,能强制执行吗?

    法院判决书明确房子所有权归男方,现在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执行庭说判决书只写了要配合过户,没写要让女方搬离。这种情况还能强制让女方搬走吗?是不是只能先过户再另案起诉腾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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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51289370

    发布于2025-06-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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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047887418 丨Lv 1
    法院判决房屋产权归男方所有的情况下,即便判决书未明确写明女方搬离的条款,男方仍可申请强制执行。产权归属判决本身已包含排除妨碍的效力,女方继续占有房屋在法律上构成对男方物权的侵害。 关于过户问题,男方持生效判决书可直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单方过户,无需女方配合。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将房产登记至男方名下,原产权证作废。若女方拒不搬离,男方需另行向执行法院申请强制清退,法院通常会给予合理宽限期后采取换锁、腾房等措施。 需注意的是,若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还贷的婚内财产,女方可能对已还贷部分享有补偿权。这种情况下即便完成过户,男方也可能需要就共同还贷部分给予女方相应补偿,具体比例需结合还贷凭证和婚姻存续期等因素综合判定。- AI整理生成 -
    +1 2025-06-0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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