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土地权属纠纷,经过乡镇综治办处理,对方不服,可以跨过本县法院,直接到其它县城法院或者市中院处理吗$https://m.fang.com/ask/ask_5247437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52474374
-
土地权属纠纷,经过乡镇综治办处理,对方不服,可以跨过本县法院,直接到其它县城法院或者市中院处理吗
你好!土地权属纠纷,经过乡镇综治办处理,对方不服,可以跨过本县法院,直接到其它县城法院或者市中院处理吗 北京市
更多
土地权属
土地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ask1473402352
发布于2025-05-30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
-
-
ask9828825540
丨Lv 1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解答内容比较简练。 如果未能解决你的疑惑,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
-
-
ask6191411039
丨Lv 0
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需要遵循法定程序。乡镇综治办调解后若一方不服,不能直接跳过本县法院向其他法院起诉。根据相关规定,土地权属争议属于行政诉讼范畴,应当先向县级政府申请确权,对确权决定不服的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类案件实行属地管辖原则,必须由土地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受理,不能自行选择其他县法院或市中院。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依法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此时才涉及中级法院的审理权限。实际操作中要注意保留好乡镇调解的书面材料,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申请确权或起诉,避免因程序错误影响维权效果。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