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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权属纠纷,经过乡镇综治办处理,对方不服,可以跨过本县法院,直接到其它县城法院或者市中院处理吗

    你好!土地权属纠纷,经过乡镇综治办处理,对方不服,可以跨过本县法院,直接到其它县城法院或者市中院处理吗 北京市

    土地权属 土地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ask1473402352

    发布于2025-05-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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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9828825540 丨Lv 1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解答内容比较简练。 如果未能解决你的疑惑,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1 2025-05-31 举报
  • ask6191411039 丨Lv 0
    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需要遵循法定程序。乡镇综治办调解后若一方不服,不能直接跳过本县法院向其他法院起诉。根据相关规定,土地权属争议属于行政诉讼范畴,应当先向县级政府申请确权,对确权决定不服的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类案件实行属地管辖原则,必须由土地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受理,不能自行选择其他县法院或市中院。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依法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此时才涉及中级法院的审理权限。实际操作中要注意保留好乡镇调解的书面材料,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申请确权或起诉,避免因程序错误影响维权效果。
    +1 2025-05-3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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