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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的物业服务人到底指谁?他们有哪些权利?

    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他们主要享有收取物业费、管理公共区域、维护设施设备等权利,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服务义务。简单说就是小区请来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的专业团队。 北京市

    物业 物业费 物业服务 举报

    提问者:ask1033241852

    发布于2025-05-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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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846203223 丨Lv 2
    物业服务人通常指依法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他们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秩序管理等服务。物业服务人可以是专业的物业公司,也可以是业主大会选聘的其他管理主体。物业服务人的权利主要来自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他们有权按照合同收取物业费,这是维持物业服务正常运转的基础。在管理方面,可以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维护保养,比如电梯检修、绿化养护等。遇到业主违规装修或占用公共区域时,物业可以劝阻制止,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物业还承担着小区安全防范责任,包括门禁管理、监控巡查等工作。需要注意的是,物业服务人的权利并非无限。他们不能擅自提高物业费标准,收费项目应当明码标价。涉及小区重大事项如使用维修资金、改变公共设施用途等,必须经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行使管理权时应当文明规范,不得采取停水停电等粗暴方式催缴费用。业主对物业服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协商解决或依法维护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5-05-2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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