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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公家店面8年后突然要招标,装修花了6万怎么办?

    我租公家店面时没说要招标,已经租了8年,还花了6万装修。当时还交了转让费,现在突然说要重新招标,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能要求补偿装修费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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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625695633

    发布于2025-05-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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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458800100 丨Lv 1
    租赁公家店面遇到招标变动时,装修补偿问题确实需要妥善处理。根据相关规定,租赁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时,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装饰,若未形成附合(可拆除部分),通常可自行拆除带走;若已形成附合(如地板、吊顶等不可拆除部分),则需结合合同约定处理。您花费的6万元装修,需要区分哪些属于可拆除部分,哪些已与房屋形成固定附着。建议先查阅原租赁合同条款,若合同中明确约定"遇政策调整需提前终止时,出租方应补偿装修残值",则可按约定主张补偿。若无明确约定,可与出租方协商补偿方案,通常可参考装修折旧年限(住宅装修一般按5-10年折旧)计算残值。例如装修已使用4年,按8年折旧计算,剩余残值约为(8-4)/8×6万=3万元。实际操作中,公产房管理单位往往有内部补偿标准,可要求其出具书面说明。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行政申诉或司法途径解决,但需注意收集装修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值得注意的是,若装修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可能影响补偿主张。- AI整理生成 -
    +1 2025-05-2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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