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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哥的房子22平米,拆迁已有十四年,当时住房属于含山县一建公司,因自己无钱购买能通过司法追要到补偿款吗?

    我哥的房子22平米,拆迁已有十四年,当时住房属于含山县一建公司,因自己无钱购买,2011年,一建公司出面与含山房产局交涉,为我哥申请了一套五十平方廉租房,并为我哥向房产局交了十年房租三万元,十年期限到了,房产局向我哥又追要了三年房租九千元。现在二零一五年又要追要房租。我的问题是,二十平方的房子被拆迁拿走,只给了三万元房租,是肯定少了,能通过司法追要到补偿款吗?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房产 拆迁 廉租房 举报

    提问者:ask8926111839

    发布于2025-05-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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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328207031 丨Lv 2
    关于拆迁补偿款的问题,关键在于房屋的产权归属和拆迁协议的具体约定。如果房屋当时属于含山县一建公司,您哥哥仅是承租人或其他形式的居住使用权人,那么拆迁补偿款通常优先归属于产权单位。但若居住期间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单位承诺过居住权转化或其他补偿协议,可能需要进一步核实历史文件或协议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拆迁补偿款的追索需结合当时的拆迁政策、双方约定以及诉讼时效等因素综合判断。若拆迁已超过十四年,需注意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时效中断或延长的合理性。 建议整理当时的拆迁通知、租赁合同、单位书面承诺等材料,向当地住建部门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确认是否存在追索补偿款的法律依据。若证据充分,可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益,但需注意诉讼成本和胜诉可能性。廉租房或租房政策与此类历史遗留问题无直接关联,需单独处理。
    +1 2025-05-2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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