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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年离婚协议把公公未过户房产分给子女,现在还有效吗?

    公公的房子一直没过户给我前夫,2006年我们离婚时在协议里把这套房分给了孩子。现在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分配还作数吗?想了解这种没过户房产的离婚协议效力问题。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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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413893797

    发布于2025-05-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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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194226614 丨Lv 2
    离婚协议中对未过户房产的约定效力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若该房产确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约定将房产分配给子女具有法律效力,但需注意房产未办理过户前物权并未实际转移。若房产属于公公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这类约定可能被认定无效。当前房产仍未过户,建议先确认房产实际权属情况。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依据离婚协议要求对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若对方拒不配合,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于涉及他人财产的约定,建议与相关权利人协商处理,必要时可补充书面协议。房产过户涉及税费问题,需提前了解当地政策,准备好离婚协议、身份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AI整理生成 -
    +1 2025-05-2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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