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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我出钱买房写妻子名字,现在要离婚房产怎么分?

    婚前我全额出资购房但登记在妻子名下,现在感情破裂准备离婚。这种情况房产算共同财产吗?我能要回房子吗?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来证明购房款是我出的?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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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413356208

    发布于2025-05-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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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738626908 丨Lv 2
    婚前由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但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出资情况、产权登记和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根据相关规定,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实际出资方若能提供完整的出资证明(如银行流水、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可以主张债权关系或要求适当补偿。若婚后共同还贷或对房屋有增值贡献,非登记方可以就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主张权益。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结合购房背景、双方经济往来、婚姻存续期间财产混同情况等综合判定。建议提前整理好购房时的付款凭证、贷款记录等关键证据,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5-05-2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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