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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284500913 丨Lv 0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户享有的是承包经营权。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一定的继承性,但需区分不同情况。若承包户内仍有其他家庭成员,承包地通常由该户继续经营,不涉及收回问题。若整户消亡,村集体有权收回承包地。 对于去世30年的情况,关键在于土地承包期是否到期。目前农村土地实行“长久不变”政策,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因此承包关系总体稳定。但若原承包户已无在世成员,且土地长期无人经营,村集体可能已按程序收回土地。 建议家属先核实土地当前登记状态,与村委会沟通了解历史处理情况。若存在争议,可提供原承包合同等证明材料,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主张权益。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与承包地规则不同,宅基地使用权在房屋存续期间可依法由继承人继续使用。- AI整理生成 -
    +1 2025-05-2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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