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 房产证只有我名字,离婚判给男方后他不还房贷导致我被银行起诉怎么办?

    房子登记在我个人名下,离婚时法院判给男方并由他偿还房贷。现在男方不还款导致逾期,银行来起诉我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我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北京市

    房贷 房产证 产证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1269530964

    发布于2025-05-1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5277624270 丨Lv 2
    这种情况需要分几个层面来处理。房产证登记在你名下但法院判决归男方所有,说明房屋产权已经发生转移,但贷款合同未变更的情况下,你仍然是银行追责的第一对象。建议立即向法院申请执行判决,要求男方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同时收集判决书、还款记录等证据,向受理银行说明情况,争取暂缓追偿程序。若男方拒不配合过户,可向原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已产生的逾期记录,在完成产权转移后,可凭法院判决书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申请异议处理。在此期间要注意保存所有还款凭证,包括男方承诺还款的聊天记录等证据,以备后续追偿使用。特别提醒,即使房产判给男方,在贷款未结清或未转移前,银行仍有权向你追讨欠款。建议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产权归属与贷款责任分离的问题,避免影响个人征信。若男方长期拒不履行判决,还可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法律责任。- AI整理生成 -
    +1 2025-05-15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