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屋租赁公司处了扣除押金外还要求提前15天搬走,是否合理,租房合同中写了$https://m.fang.com/ask/ask_5242392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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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公司处了扣除押金外还要求提前15天搬走,是否合理,租房合同中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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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619676061
发布于2025-05-09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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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29880481
丨Lv 2
关于您提到的租赁公司要求提前15天搬走的问题,需要结合合同具体条款来分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但违约责任应当合理。从您的描述来看,关键要看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提前15天搬走的条款。如果合同确实有这一约定,那么租赁公司的要求是有合同依据的。但需要注意几个方面:1. 这个15天的期限是否明显过长,超过了合理范围2. 租赁公司是否已经收取了押金作为违约金3. 您提前搬走是否会给租赁公司造成实际损失建议您:1. 仔细查看合同相关条款的具体表述2. 与租赁公司协商,说明您的实际情况3. 如果认为要求不合理,可以主张适当减少这个期限4. 保留好沟通记录和相关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当地居委会或街道调解组织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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