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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房子判给女方,但贷款是男方名下,女方不还贷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房产判给女方,但房贷仍在男方名下。这种情况女方拒不还贷的话,银行会追究主贷人(男方)责任。建议男方可以:1. 凭离婚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女方还款;2. 要求女方配合办理转贷手续;3. 若女方拒不配合,可起诉要求变更房产归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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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738626908

    发布于2025-04-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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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25297893 丨Lv 1
    这种情况涉及房产归属与贷款责任的分离,需要分两方面处理。房产判归女方后,若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建议女方尽快凭生效法律文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确保房产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贷款方面,由于贷款合同是男方与银行签订,即使房产判给女方,男方仍对银行负有还款义务。若女方拒不还贷,银行有权向男方追偿。男方可通过两种途径维权:一是依据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女方承担相应还款责任;二是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但需银行同意且女方具备还款资质。 实际操作中,建议男方先与女方协商还款方案,协商不成再走法律程序。同时注意保留还款凭证,避免因逾期影响个人征信。若房产已过户且女方长期断供,银行可能启动拍卖程序,男方需及时主张权利以减少损失。- AI整理生成 -
    +1 2025-04-2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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