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二手房
  • 我是二手房买卖合同,我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租客租赁时间到6.15日(我这边也是6.15日左右需要入住,是否违法?

    二手房 购房合同 租房 举报

    提问者:ask8246165139

    发布于2025-04-2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ask3569186628 丨Lv 0
    你好,过户完毕还是有实际交接义务的。如果之前各方(租户)谈好6月15日实际交接,房屋买卖时你也同意租户租到6月15日,那需租期满交接。但因为房屋已经过户,没有特约的话,过户后的房租应交给你。
    +1 2025-04-26 举报
  • silver892008 丨Lv 4
    在二手房买卖中,若合同已明确约定租客租赁期限截止至6月15日,且您也计划在该日期后入住,这种情况本身不违法。关键在于合同条款的具体履行和各方权利义务的衔接。根据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约定期限内对买方继续有效,即"买卖不破租赁"。但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特别约定租赁关系随交易终止,或租期届满后不再续租,则应以合同约定为准。您需要核对合同中是否有"带租约转让"或"清空交付"等特别条款。实际操作中,建议提前与租客确认搬离时间,避免因租客延期交房产生纠纷。若租客到期拒不搬离,您可依据合同约定主张权利,但需通过协商或合法途径解决,不可强行清退。同时保留好合同文本和沟通记录作为凭证。若您对合同条款理解存在疑虑,可请专业人士协助审查合同细节,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房屋交付时间与租赁期限重叠时,提前做好交接预案能有效降低风险。
    +1 2025-04-26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