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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329747722 丨Lv 1
    这种以房屋买卖合同形式为借贷提供担保的做法,实践中称为"让与担保"。其法律效力需要区分不同情况看待。如果双方真实意图是借款担保而非房屋买卖,法院通常会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借款关系本身仍然成立。债权人不能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可以通过拍卖变卖房屋实现债权。让与担保的最大风险在于,如果债务人无法还款,债权人可能通过诉讼要求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此时债务人需要举证证明双方真实关系是借贷。建议此类交易中保留完整的借贷凭证,并在合同中明确担保性质。若已发生纠纷,需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对这类变相担保有特殊规定,操作前最好了解当地司法实践。房屋作为重要资产,任何涉及所有权的交易都应谨慎对待,避免因形式不规范导致权益受损。- AI整理生成 -
    +1 2025-04-2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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