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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过错方名下的安置房该怎么分割?

    安置房 举报

    提问者:ask834808391

    发布于2025-04-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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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340215132 丨Lv 1
    安置房在离婚分割时需综合考虑房屋性质、取得时间及过错程度等因素。若安置房系婚姻期间取得,即便登记在过错方名下,原则上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比例。协商不成时,法院通常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及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过错方可能少分10%-20%份额。对于婚前置业的安置房,需区分是否用共同财产补缴差价。若完全由婚前个人财产置换取得,原则上归登记方所有;若婚后用共同资金补差,补差部分及增值份额需分割。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安置房的,还需结合当地拆迁政策和集体经济组织规定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安置房若受限售政策约束暂时不能过户,法院可先行确权并明确分割比例,待条件成熟后再执行过户。实际操作中建议提前调取拆迁协议、产权证明等材料,必要时可申请财产保全。- AI整理生成 -
    +1 2025-04-2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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