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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公租房延期退房退房

    预售合同是2024年10月15日交房,后开发商出具延期交房通知,延期到2024年12月31日。我已向住建局申请延期到2025年4月份退房。2024年12月29日,开发商先盖章,并在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情况下要求业主前去收房。我拒绝签收。我是2025年4月10日去签收的,并附有物业盖章提供的交接单。开发商到2025年4月11日为止,还不具备向业主进行燃气和水的过户条件。现在开发商已经申请破产,也不愿意出具任何证明。我的诉求两个:1.能否按照收房的时间(2025年4月10日)开始进行公租房延期退房申请,延期四个月退房2.即使不允许,应该有几个月缓冲期,毕竟小孩还在小区里面读幼儿园。不能马上搬走。 北京市

    物业 业主 过户 交房 举报

    提问者:ask9419405159

    发布于2025-04-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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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658065199 丨Lv 2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已于2025年4月15日致电市民
    +1 2025-04-1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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