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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判决和过户登记冲突时,房子到底归谁?

    如果法院判决书下来前房子已经完成过户登记,这时候到底该以法院判决为准还是以房产证登记为准?谁才是房子真正的主人? 北京市

    房产证 产证 过户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501133949

    发布于2025-04-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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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098092932 丨Lv 2
    当法院判决与房产登记信息发生冲突时,房屋权属认定需要区分不同情况。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准,这是基本原则。但法院生效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可以突破登记形式直接确认物权归属。如果法院判决已明确房屋所有权归属,权利人可持判决书单方申请过户登记,无需原产权人配合。登记机关应当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办理变更登记。已登记但未过户的情况需要注意时间节点。若法院判决在前,过户登记在后,且受让人明知存在权属争议仍完成交易,判决效力优先。若过户登记已完成且受让人属于善意取得,则需要综合考虑交易价格、手续完备性等因素判断。这里涉及对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实践中需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产权证在权属争议中属于表面证据,并不能单独作为确权依据。当判决与产证冲突时,建议尽快持生效法律文书办理变更登记,避免后续交易风险。若登记机关拒绝办理,可通过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涉及此类复杂权属争议时,建议完整保留购房款支付凭证、原始合同等全套交易文件。- AI整理生成 -
    +1 2025-04-1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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