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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578256289 丨Lv 1
    关于离婚时经济适用房的分割,需要区分不同情形处理。若房产是婚前由一方申请购买且全额出资,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若婚后共同还贷或装修投入较大,非产权方可主张相应补偿。若房产为婚后共同申请购买,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原则上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经济适用房因具有政策限制性,分割时需特别注意。未满限制交易年限的房产,法院一般不直接判决产权归属,而是裁定使用权归一方,待符合条件后再办理过户或补偿。补偿金额需综合购房成本、市场差价、双方贡献度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公平原则裁决。涉及经济适用房分割时,还需考虑当地住房保障政策。部分地区规定离异后一方若取得房产,另一方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这类特殊政策可能影响分割方案,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实际操作中,双方能协商一致的,可通过公证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存在争议的,则需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AI整理生成 -
    +1 2025-04-1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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