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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729700255 丨Lv 2
    新房未交付使用期间产生的物业费和暖气费通常由开发商承担。根据相关规定,房屋交付以钥匙交接为标志,在此之前房屋仍属开发商管理范畴。物业费的缴纳起始时间一般从开发商书面通知的交付日期开始计算,若因开发商原因延迟交房,业主无需承担这期间的物业费用。对于暖气费问题,北方地区供暖季通常从11月中旬开始。如果新房在供暖季前已完成交付,业主需缴纳当季暖气费;若在供暖季期间或之后交付,开发商应当缴纳已发生的采暖费用。有些开发商会提前对毛坯房采取低温运行防冻措施,这部分基础供暖成本也应由开发商负担。实际操作中要注意查验购房合同补充条款,部分开发商会通过约定转移费用承担义务。建议业主留存好交房通知书、延期通知等书面证据,若发现开发商违规收取费用,可向当地住建部门反映情况。物业公司作为服务企业,无权强制要求业主缴纳未交付期间的任何费用。
    +1 2025-04-1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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