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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安置费发下来又让退,这钱非退不可吗?

    村里发了征地安置费,后来又说不符合条件要收回。这种情况必须退还吗?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争取保留这笔钱?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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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117141078

    发布于2025-04-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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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056498329 丨Lv 2
    征地安置费是否需要退还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相关部门认定安置费发放存在错误,比如计算标准有误、重复发放或不符合领取条件,通常需要按规定退回。地方政府在执行征地补偿时,会依据审批的补偿方案进行操作,若发现资金发放存在问题,有权要求纠正。从实际操作看,安置费退还往往涉及两种情况:一种是款项确实发错了,比如把张三的钱误打给李四;另一种是政策调整导致补偿标准变化。如果是前者,收款方有义务配合退还;若是后者,可能需要进一步协商或通过法定程序解决。建议先核实要求退还的具体原因,核对当初的补偿协议条款。若有异议,可向征地实施单位申请复核,或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要注意保留付款凭证、协议书等原始材料,这些在后续沟通中都是关键依据。- AI整理生成 -
    +1 2025-04-1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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